2007年10月9日

考試入學分發制相關摘要說明

考試入學分發制相關摘要說明
(一)以七月初的「指定科目考試」成績做為入學的主要參考依據,科目共有國文、英文、數學甲、數學乙、歷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等九科,大學校系自行決定採計3~6科,其中包含術科,但術科考試已於二月下旬辦理聯合考試。
(二)有些校系以學測部分科目或是總級分做為門檻,此即為「校系檢定」。因此,考生需留意自己有興趣選擇的大學校系,是否將學測結果列為校系篩選的門檻。
(三)篩選流程為「校系檢定」→「採計」→「同分參酌」;「校系檢定」是指部份校系要求以學科能力測驗做為第一階段的篩選門檻,部份校系則未設定此一標準;「採計」則是將校系所指定的考科「加權總分」擇優錄取;「同分參酌」則是在最後的錄取人數產生同分時,以校系規定的學科或項目優先順序篩選學生。
(四)選填志願以「網路登記分發志願」的方式進行登記分發,可選填至100個志願,提供給考生充分的選擇。「網路登記分發志願」的進行方式,考生應配合學校時程購買「96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登記分發相關資訊」(含:「校系代碼」、「登記繳費單」、「通行碼」及「重要公告」等)。等到網路登記分發志願之規定日期,考生必須上網使用自己的身分證字號 (或居留證號)、指考准考證號碼、繳款帳號及通行碼等四組帳號認證,才能進行選填志願的動作。考生選填完志願後,會有一組訊息識別碼作為考生志願檔驗證的依據。
摘錄自96選填志願輔導手冊